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法条是怎样的?
我朋友涉及到一个非国家人员受贿的事情,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非国家人员受贿是怎么定义的,具体有哪些法条来规范这种行为,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具体内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其他单位”,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公司和企业,还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赋予的权力和机会。 此外,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依照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会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例如,根据相关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