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犯危险驾驶罪会怎么判?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因为危险驾驶被抓了。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知道像我这种属于累犯又犯了危险驾驶罪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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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和危险驾驶罪。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简单来说,就是之前犯过罪坐过牢,出来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了。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对于累犯的处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的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不过,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虽然累犯要从重处罚,但由于危险驾驶罪本身法定刑的限制,不能直接适用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犯危险驾驶罪的,法官会在拘役的幅度内,考虑从重判处拘役的刑期,并且可能会适当提高罚金的数额。比如正常的危险驾驶罪可能判一个月拘役,而累犯可能会判两三个月甚至更接近六个月的拘役。所以,如果你作为累犯犯了危险驾驶罪,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在拘役和罚金的量刑上体现从重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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