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少岁能要求子女给赡养费?
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老人到底到了什么岁数就可以要求子女给赡养费。家里老人年纪慢慢大了,最近在讨论赡养这方面的事情,就想弄清楚法律对于老人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年龄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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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年龄界限,老人到了这个年龄就必然可以要求子女给赡养费。 一般情况下,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就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这里所说的“缺乏劳动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老人由于年龄、疾病等原因,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通过工作等方式维持自己的生活;“生活困难”就是老人依靠自己现有的经济来源,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开销,比如吃饭、看病、住房等方面出现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意味着,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不过,即使老人未到60周岁,如果因为生病、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或者虽然有一定收入但生活依然困难,无法保障自身正常生活所需,同样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总之,年龄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关键在于老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不能以老人未达到某个年龄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责任。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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