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一套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现在因为资金问题可能会被拍卖。我想知道拍卖后的价款会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是先还银行的贷款,还是先还其他债权人的钱,具体的清偿程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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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程序时,这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抵押物拍卖价款。抵押物拍卖价款,简单来说,就是当抵押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后所获得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具体来说,清偿程序大致如下:第一步,要先支付拍卖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评估费、拍卖费等,因为这些费用是为了实现抵押物的价值而支出的必要成本,所以要优先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第二步,清偿主债权的利息。这里的利息是指从债务产生到抵押物拍卖时,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利息的计算通常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计算。 第三步,清偿主债权本身。这是抵押物拍卖价款清偿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债权人原本借给债务人的本金。 如果拍卖价款在清偿完上述各项后还有剩余,那么剩余部分会归抵押人所有。相反,如果拍卖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不足的部分债务人仍然需要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程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公平合理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债权人还是抵押人,都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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