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第十一个月公安局叫我去是怎么回事?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现在到了第十一个月,公安局突然通知我去,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是要干嘛。会不会是要收监我?还是有其他的事情?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很担心自己的情况,想知道一般这种时候公安局叫去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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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到了第十一个月被公安局通知前往,可能存在多种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外面等候处理,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局在取保候审第十一个月叫你去,有可能是正常的传讯。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义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公安机关可能是需要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比如补充一些证据材料、询问一些细节等。 也有可能是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收集到了新的证据,或者认为案件已经侦查终结,需要移送审查起诉,就可能会叫你去告知相关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你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但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先进行调查核实,不会直接收监。 所以,你不用过于慌张,按照规定准时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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