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保释出来需要什么条件?


在法律领域,保释通常指的是取保候审,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能随传随到,从而暂时不被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这些刑罚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就可以取保候审。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定期就医治疗,或者是怀孕的妇女,她们无法正常在看守所生活,此时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可能会比较复杂,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结。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想要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一旦同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