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被收监了保证金还会退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没有违规行为,在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是会退还的。 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被收监,往往意味着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所以,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被收监大多是因为违反了规定,这种情况下保证金很可能不会退还。但如果被收监不是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是因为案件的正常审理程序,比如被法院判决实刑等情况,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规定,那么保证金还是应当退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