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财务转走是否违法?


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财务转走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和员工个人财产的。公司财务人员只是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权利随意将公司的资金转走用于个人目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多种违法行为。 最常见的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财务人员利用自己在公司财务工作中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比如掌管公司账户密码、拥有转账权限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如果财务人员转走公司资金是为了挪用,那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财务转走一般是违法的,具体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如何量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涉及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