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取保候审还会被起诉吗


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后,仍然是有可能被起诉的。首先,要明白取保候审是一种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它和最终是否起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也就是说,如果在后续的补充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收集到了足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那么即使之前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依然会被起诉;反之,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还是不充足,不符合起诉标准,检察院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证据的收集情况和案件的走向。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