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在法律领域,破产案件诉讼费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破产案件诉讼费的标准。 首先,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这意味着破产案件诉讼费的计算和破产财产总额紧密相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标准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破产财产总额是50万元,先计算财产案件受理费。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是(10 - 1)×2.5% = 0.225万元即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是(20 - 10)×2% = 0.2万元即2000元,20万到50万部分是(50 - 20)×1.5% = 0.45万元即4500元,总共是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再减半就是44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破产财产总额是指债务人最终被宣告破产时破产财产的总额。并且,无论破产财产总额计算出的受理费是多少,最终法院收取的破产案件诉讼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高的诉讼费用给破产程序带来过大阻碍,保障了破产程序能够相对顺利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