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是由法院判决还是自己申请的呢?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经营状况特别差,债务缠身,实在撑不下去了。我就想知道,要是公司破产的话,是得我自己去申请,还是直接由法院来判决呢?我不太清楚这个流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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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既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当事人申请破产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常见方式。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这就好比一个人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主动去医院寻求治疗一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例如,小张借给小李一笔钱,到了还款期限小李却还不上,而且小张发现小李的资产根本不足以偿还债务,这时小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小李破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其次,法院判决破产是在当事人申请之后的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破产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经过一系列的破产程序,如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如果最终认定债务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法院会作出破产宣告的判决。比如法院在审理一家公司的破产申请时,经过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审核,发现该公司确实资不抵债且无法继续经营,就会判决该公司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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