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没有债务人的账目能否立案?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我打算申请它破产。但听说它的账目丢失了,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没有债务人账目的情况下,破产程序还能不能立案啊?我挺担心因为这个立不了案,我的权益没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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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破产程序没有债务人账目是否可以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破产立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这里虽然提到了一些财务相关材料,但并没有明确表明没有债务人账目就一定不能立案。 从司法实践来看,没有债务人账目并不必然导致破产程序不能立案。因为立案审查主要是形式审查,重点在于判断是否符合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比如申请人是否适格、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等。账目缺失可能会给后续的破产清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不影响对破产申请的初步受理。 然而,如果因为没有账目,导致无法查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可能会对破产程序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证据,或者在立案后通过其他方式来查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比如调查相关交易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 所以,没有债务人的账目,破产程序在理论上是可以立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后续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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