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在学习国际法相关知识,对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太清楚。我想知道这些原则具体是什么,它们在国际事务中起到怎样的作用,以及这些原则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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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法
  • #主权平等
  • #互不侵犯
  • #互不干涉
  • #和平共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法律原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重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首先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国家主权平等意味着每个国家都享有独立的主权,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和控制。每个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在国际法上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权自由地决定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互不侵犯原则也至关重要。它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强调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这保障了各个国家能够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 平等互利原则体现了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在法律上必须是平等的,在事实上必须是互利的。平等,就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如何,都具有平等地位,任何国家不应谋取任何特权;互利,就是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能谋取片面的利益,更不能以损害别国为目的,而应该对双方都有利。 和平共处原则要求各国不论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水平如何,都应和平地同时存在,不应相互攻击、干涉和颠覆;和平地相互交往,以促进彼此的了解与合作,遇有争端,应以和平方法解决,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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