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我打算开一家小型的医疗机构,但是不太清楚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想知道在场地、人员、设备这些方面都有什么具体要求,希望能了解全面些,这样心里有底,避免后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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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也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首先,从设置审批角度来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且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准书。 其次,在硬件方面,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对房屋有不同要求。比如综合门诊部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且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像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而一般的诊所类建筑面积可能不少于40平方米 。 再者,人员配置上,以门诊部为例,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疗资格;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至少有5名执业护士,其中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同专科或综合程度不同的医疗机构,人员要求会在此基础上调整。 然后,设备方面,都应配备基本设备以及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另外,规章制度也很重要。要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最后,财务上注册资金要到位,并且医疗机构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包括医院、卫生院等多种形式。 执业医疗资格:是指相关人员通过专业考试等途径获得的,被允许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资格认证。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企业或是一个机构对外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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