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北京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和北京市粮食局有一些行政方面的纠纷,听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但我不太清楚北京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整个流程大概要多久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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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粮食局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北京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对于北京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相关的地方行政规定。首先,申请行政复议是有一定条件的。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您认为北京市粮食局的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您的权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当您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来说,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及您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 关于申请的部门,通常应向北京市粮食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而言,如果是北京市粮食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您既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一旦行政复议申请被受理,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过程中,会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最后,行政复议机关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维持决定、责令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违法决定等,具体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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