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停工留薪期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我因工作受伤进入了停工留薪期,不太清楚在这个期间我能享受什么待遇。不知道工资是怎么发放的,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福利,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停工留薪期职工待遇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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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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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停工留薪期职工享受的待遇。 首先是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职工的收入不会因为受伤停工而减少,单位要按照原来的标准按时发放。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是5000元,还有500元的绩效奖金,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单位每月就应该给他发放5500元。 其次是医疗待遇。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张工伤住院,他的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规定的,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住院期间还有伙食补助,如果需要到外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一部分。 再者是护理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比如小王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单位没有安排人照顾他,那么单位就需要给小王支付请护工的费用或者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护理补贴。 最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例如小赵停工留薪期12个月满了,但是他的伤还没好,还需要继续治疗,那么他就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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