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会采取什么刑事强制措施?


酒驾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驾驶,一种是醉酒驾驶。饮酒驾驶通常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则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会涉及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对于酒驾涉嫌犯罪的情况,可能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拘传。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让酒驾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就可能会采用拘传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 其次是取保候审。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酒驾案件中,如果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再者是监视居住。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如果酒驾嫌疑人存在这些情况,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最后是拘留和逮捕。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在酒驾案件中,如果嫌疑人情节严重,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可能,就可能会被拘留或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一条分别对拘留和逮捕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总之,酒驾可能面临的刑事强制措施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