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危险驾驶罪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强制措施。简单讲,强制措施就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中,常见适用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不过呢,逮捕这种强制措施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一般情况下不太适用。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法定前提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而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所以不符合逮捕的条件。 在司法实践里,当公安部门怀疑某人涉嫌危险驾驶罪时,通常会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来限制其自由。一般公安机构不会将这类案件上报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而是直接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处理。检察院接手案件后,也大多倾向于继续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对待犯罪嫌疑人。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多数法院还是会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只有极少数法院会在开庭前或一审判决被告实体刑后,为防止被告在判决生效后逃脱执行,才决定对被告采取逮捕措施 。 关于刑事拘留,它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被拘留者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且拘留的理由得是基于法定的紧急情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刑拘,通常为期14天,最长为37天,若未能批捕,即可提出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出现像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从事特定运输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这些危险驾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 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和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