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人责任该如何界定?


在法律上,自行车撞人责任的界定需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责任的划分通常要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责任原则是处理这类事故的重要依据,即谁有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谁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自行车骑行者的违规行为,比如逆行、闯红灯、骑车时玩手机等导致撞到行人,那么自行车骑行者很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骑行者违反了这些规定并引发事故,就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而如果行人也存在过错,比如行人不走人行道、突然横穿马路等,行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责任会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分担。例如,若自行车骑行者有一定违规行为,但行人突然从隐蔽处穿出,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部分责任。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自行车骑行者没有明显的违规行为,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当发生自行车撞人事故后,一般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等方式来收集证据,然后依据这些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