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对离婚案件会产生什么后果?


首先,我们来看看重婚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一旦构成重婚罪,犯罪人会面临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拘役。这里的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所以,重婚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接下来,讲讲重婚对离婚案件产生的后果。 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重婚一方属于过错方,所以在分割财产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较多的财产份额。 关于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重婚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了调查重婚行为所花费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重婚行为遭受的精神痛苦进行的赔偿。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由于重婚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可能不利于子女的成长,所以在争夺抚养权时,无过错方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综上所述,重婚不仅会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还会在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产生一系列不利于过错方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