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婚就一定得离婚吗
我发现身边有人存在重婚的情况,现在有点疑惑,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肯定得离婚啊?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对于存在重婚情形时婚姻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是必须解除婚姻还是有其他选择呢。
展开


在我国,存在重婚并不一定就必须离婚。首先得明白重婚的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如果配偶一方以另一方重婚为由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但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其婚姻效力,不存在离婚一说。不过这里说的是重婚形成的那个无效婚姻,而原夫妻之间合法成立的婚姻,离不离还是要看双方意愿。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是会受到照顾的。 相关概念: 重婚罪: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无效婚姻: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