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和继母谁拥有继承权?后妈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父亲再婚,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情,想弄清楚在法律上生母和继母在继承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都有继承权,还是只有一方有,具体取决于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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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问题上,生母和继母的继承权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生母是肯定具有继承权的。因为生母与子女之间存在自然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是法定继承权的基础。 而继母是否具有继承权,要依据其与被继承人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那什么是形成扶养关系呢?理论上可以从这几方面判断:一是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通常是继子女未成年,因为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抚养教育。成年继子女即便得到继父母在学业、事业上的照料或资助,也不能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而且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扶助,一般也不符合形成抚养关系的法律规定。二是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单纯给继子女钱财,却不共同生活、不关心照顾其生活学习等方面,不宜认定形成抚养关系。抚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继父母要对继子女生活、学习等多方面照料,才符合抚养含义 。 总之,如果继母和被继承人形成了扶养关系,继母就和生母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母就没有继承权。 相关概念: 扶养关系:是指在一定亲属间,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生活供养义务的法律关系。在继父母子女关系中,体现为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关系。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比如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就视为拟制血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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