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借钱说以后拿房子抵押贷款还钱,可是没有房子,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朋友找我借钱时说用房子抵押还钱,后来发现他根本没房子。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他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诈骗。我想了解下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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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借钱时称用房子抵押还钱但实际没有房子,这种情况不一定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从诈骗的法律概念来讲,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编造有房子可抵押还钱的虚假事实,以此欺骗出借人使其产生错误认识并出借钱财,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一般为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各地标准可能不同),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甲向乙借钱,谎称自己有一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以后可以用房子抵押还钱,实际上甲根本没有房子,且借钱后肆意挥霍,毫无还钱的意愿,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可能就构成诈骗。 其次,若借款人虽然没有房子,但在借钱时有还钱的意愿,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偿还,比如突发重大疾病、生意亏损等,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纠纷。比如丙向丁借钱时称用房子抵押还钱,当时丙确实认为自己有能力还钱且有购房计划,只是后来生意失败没钱买房也无法按时还钱,丙在借钱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不构成诈骗。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人借钱时的主观心态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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