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一家分公司有业务往来,他们欠了我一笔钱,都过去挺长时间了,一直拖着不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要是分公司欠钱不还,我具体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要回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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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分公司欠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债权人直接与分公司的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沟通,争取达成一个还款计划,让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还清欠款。这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 其次,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不过,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有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满足: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若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或者一开始就不适合申请支付令,那就可以选择起诉。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要符合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另外,关于起诉对象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所以,如果分公司有足够资产偿债,可以起诉分公司;若分公司财产有限,可直接起诉总公司。在实际处理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并听取专业法律意见来确定起诉对象。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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