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人致死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次?


公交车撞人致死的赔偿,其实涉及多个赔偿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相应的计算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如果死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丧葬费,它是用于安葬死者所产生的费用。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规定出自上述解释第十四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就会涉及这部分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参考上述解释第十七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此外,在处理此类事故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医疗费(如果死者受伤后进行了救治)、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也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当地的统计数据来确定。而且,如果公交车投保了相应的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