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撞死人司机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公交站撞死人,公交车司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民事责任方面,这主要涉及到对死者及其家属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单来说,如果司机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额度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额度的部分,就需要司机或者公交公司来承担。 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司机在事故中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比如超速、闯红灯、违规变道等,交警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例如,如果司机是因为酒驾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就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司机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判断司机是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通常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等情况来认定。比如,如果司机在公交站未按规定操作,存在明显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就可能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 总之,公交站撞死人后,司机具体承担何种责任,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