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注销时股东过世了,需要办理公证吗?

我公司要注销营业执照,但是有个股东已经去世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啊?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不办公证后续会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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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营业执照注销过程中,如果遇到股东过世的情况,是否需要办理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东资格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份作为股东的合法财产权益,一般是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东资格。 在注销营业执照时,若要变更股权等事项,涉及到过世股东的权益处理。通常而言,为了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的合法性,很多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要求办理公证。因为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能够清晰地确认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份额等信息,降低登记机关的审查风险。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绝对需要公证。如果有其他具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或材料,比如经过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继承人身份及权益,那么就不一定非要办理公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替代公证起到证明作用。 所以,在营业执照注销且股东过世的情况下,建议你先查看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资格继承有无特别规定,然后咨询当地负责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他们对于此类情况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准确知道是否需要办理公证以及如何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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