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每天正常上下班。前几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遭遇了交通事故。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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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包含了几个重要条件。 其一,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合理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比如,员工下班后先去菜市场买菜再回家,这也属于合理的下班路线。 其二,必须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里的交通事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 其三,员工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员工本人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如果员工在下班路上闯红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所以,如果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若遇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员工可以及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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