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停工该如何赔偿?


在工伤期间公司停工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工伤治疗和恢复期间,公司应该按照您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给您发放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停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对于工伤赔偿部分,要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如果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那么您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例如,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公司在工伤期间停工,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有的赔偿,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