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被裁员该怎么赔偿?
我受了工伤,还在休养期,结果公司要裁掉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是按普通裁员赔偿,还是有特殊规定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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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被裁员的赔偿问题,我们需要分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白工伤期间公司一般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处于工伤治疗期,公司以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员工还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赔偿。如果工伤被鉴定为有伤残等级,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工伤期间被裁员,员工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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