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被单位辞退后会有什么赔偿?
我受了工伤,结果单位把我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我能争取到哪些权益,让自己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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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人员受法律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他们。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工伤人员,会涉及多方面的赔偿。 首先是工伤保险待遇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导致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经济补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此规定辞退工伤员工,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工伤人员被单位辞退后,不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能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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