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且有工伤的情况下,该如何获得赔偿?


被辞退且有工伤的情况下,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工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工伤赔偿需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劳动者应获得以下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如果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护理费、营养费等未支付,也应一并赔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流水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