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的被辞退,公司该如何赔偿?


如果员工有工伤还被辞退,公司的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在工伤治疗期,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要看工伤员工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除了上述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还能得到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规定,一般是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月数来支付。 要是工伤员工没有伤残,在员工无严重过错的前提下,公司也要按照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本人工资。 总之,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工伤员工,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员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