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其他地方买了房子,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

我在外地买了套房子,打算长期居住。之前听说外地人在本地得办暂住证,可我都买房了,还需要办这个证吗?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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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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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在其他地方买了房子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暂住证的概念。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不过,随着社会发展,现在很多地方已用居住证取代了暂住证。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对于在其他地方买了房子的情况,通常来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合法稳定住所。但办理居住证并非是强制性的,而是基于个人的需求。 如果购房人在当地购房后,有享受当地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需求,例如子女入学、参加社保、申请公租房等,那么办理居住证是有必要的。因为依据上述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要是购房人在当地购房后,没有这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需求,不办理居住证也不会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太大影响。因为购房人凭借房产证,能够证明自己在当地的居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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