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买了房子还需要办暂住证吗?

我在外地买了套房子,一直住在这里。最近社区工作人员通知我去办暂住证,可我觉得自己都有房子了,为啥还要办呢?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自己买了房子到底还需不需要办暂住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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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暂住证这个概念。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它主要是为了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统计。 不过,现在“暂住证”这个说法已经逐渐被“居住证”所取代。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这里所说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如果你在外地购买了房子,并且已经实际居住,那么你就拥有了合法稳定住所。 从一般情况来讲,自己买了房子并且已经在当地落户的话,是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以前的暂住证)的。因为落户之后你就是当地的常住人口,就不存在“暂住”的情况了。但如果买了房子却没有办理当地户口,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有些地方可能出于人口管理等多方面考虑,仍然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办理居住证,即便你有自己的房子。不过总体来说,有房子且满足相关居住时间等条件的人办理居住证相对容易,也能享受当地规定的一些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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