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之后再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处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 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为购买家庭住房所负的房贷、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 。另外,即使一方不知情,但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不够,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并且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对全部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偿还债务的一方在清偿债务后,有权依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其次,关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 处理: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例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的赌博行为所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