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比亚迪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报告离职,领导不予批准怎么办?

我在比亚迪试用期,已经提前三天跟领导说离职了,但领导不批准。我担心继续工作浪费时间,不工作又怕算我旷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怎样才能顺利离职又不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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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规定。试用期离职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它保障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你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了用人单位,就拥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具体到你的情况,你提前三天向领导报告离职,这已经履行了法定的通知义务。如果领导不予批准,首先,你要保留好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的证据。证据形式可以有多种,比如通过书面的辞职信,并要求领导签字确认收到;如果领导拒绝签字,你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辞职信,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以及具体日期,同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证明信件已经送达单位。 如果领导仍然以不批准为由,要求你继续工作,你可以明确告知领导,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离职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单位因此克扣你的工资或者对你进行其他不合理的处理,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尝试与领导或者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让你满意,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你之前保留的证据将起到关键作用。总之,你要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处理,就能顺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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