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如何计算?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想通过申诉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这个申诉时效是怎么算的。是从争议发生当天开始算,还是有别的计算方法呢?我很担心错过时效就没法维护自己权益了,所以想弄清楚这个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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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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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在劳动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关系到劳动者能否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年的时效就是我们所说的申诉时效,它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那么,什么叫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简单来说,“知道”就是当事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公司明确告知要降低你的工资,从告知那一刻起,你就知道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应当知道”则是从常理推断,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例如,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按照以往的发放规律和相关规定,你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时效计算过程中,还存在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些法定事由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比如,你向公司提出了补发工资的要求,那么从你提出要求这一刻起,时效就中断了,等公司回应或者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后,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按照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你因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这就属于有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止,等你病好后,时效接着之前的继续计算。 另外,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劳动报酬。 总之,准确计算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权益状况,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合理利用时效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如果对时效计算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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