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听说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但不知道具体怎么算。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每月工资也不一样,想了解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好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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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缓解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假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年零7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就是4个月的工资(因为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如果工作了2年零3个月,经济补偿金则是2.5个月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若劳动者月工资为20000元,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按照15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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