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金额二十多万是否能不起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金额二十多万是否能不起诉,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盗窃金额二十多万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盗窃金额达到二十多万,也可能存在不起诉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且综合全案来看,犯罪情节轻微,那么检察院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如果经过审查,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盗窃金额二十多万这样相对较大数额的案件,不起诉的情况相对较为少见,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