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30天离婚冷静期还能延长吗?

我和我爱人去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正处于30天的冷静期。但冷静期快过了,我们还没考虑好要不要真的离。我想知道这个30天的冷静期能不能延长啊,这样我们可以有更多时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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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程序中,30天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不能延长。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固定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延长这个期限。不过,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没有去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重新经历30天的冷静期。所以,虽然冷静期不能延长,但领证期的规定给了双方更多的时间去最终确定是否要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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