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
我已经60岁了,还在一家单位工作。最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呀?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60岁这个年龄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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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工伤一般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赔偿。因为按照规定,年满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也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就明确了退休条件,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就退出了劳动法规常规调整范畴。 不过,如果60岁人员因工作受伤,虽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依据民事法律来主张权益。比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也就是说,虽然不能走工伤赔偿程序,但可以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达到这个年龄就符合退休条件。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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