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并获得赔偿呢?
我家里有位65岁的老人,在给雇主干活时不小心受 伤了。现在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获得赔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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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65岁的人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赔偿,原因及赔偿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就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65岁的人员与雇主单位之间通常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也就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其次,当65岁人员在工作时受伤,雇主单位需按照人身损害来赔付损失。如果伤者自身对受伤存在过错,那么雇主单位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伤者应先找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向雇主单位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主要适用于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而65岁人员不符合该条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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