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可以不让配偶继承吗

我想了解遗嘱方面的事情,我现在想立遗嘱,不想让配偶继承我的财产。我有自己的积蓄和房产等,是我自己努力打拼来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能不能通过遗嘱明确不让配偶继承我的这些财产呢,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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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嘱是可以不让配偶继承的。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安排好自己去世后财产等的分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意味着,立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不想让配偶继承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人。 比如,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写明自己名下的某套房产由子女继承,银行存款捐赠给某慈善组织等。这样一来,在遗嘱人去世后,配偶就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来分得这些财产了。 不过,要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注意遗嘱的形式,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不同形式的遗嘱都有其法定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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