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可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对方要赔我钱,但他一直没给。后来发现有个当时的担保人,我就想问问,能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把这个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来还钱呢?
展开 view-more
  • #追加担保人
  • #被执行人
  • #执行担保
  • #法律追加
  • #执行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追加被执行人”的概念。追加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义务时,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增加义务主体,由该被追加的主体与原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存在几种可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此条直接规定的是抽逃出资的情况,但在担保相关规定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向法院书面承诺愿意替被执行人还钱,那么在被执行人不还钱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可以申请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此外,如果是执行担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这也意味着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执行担保人财产,实际上也相当于将担保人追加到执行程序中承担责任。 不过,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担保人符合被追加的法定情形。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若不符合,则会驳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还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