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后多久放人,节假日可以办理吗


首先来说说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后多久能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被批准,快则三天,慢的话一周左右就可以放人。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收到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后,需要按照程序来执行相关的释放手续。 接着讲讲节假日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节假日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管是不是节假日,都能依法申请并办理。法律并没有规定节假日期间不能办理这一强制措施。例如,即使是在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看守所也应当依据相关的释放通知文书,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办理释放手续。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适用取保候审有一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就是司法机关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一定自由,保证其不逃避刑事程序的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