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故辞退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当劳动者被无故辞退后申请劳动仲裁,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和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基本概念。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将劳动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被无故辞退就属于此类情况。 接下来,要确定管辖的仲裁委员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然后是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仲裁委提交申请。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会在受理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安排开庭时间。 开庭时,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