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法院判决后对方成了被执行人,但他名下没什么财产,我怀疑他把财产转移到他配偶名下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追加他配偶为被执行人,让他配偶也承担还款责任呢?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是否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被执行人”的概念。被执行人是指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中,被判定需要履行一定义务,但尚未履行的一方。而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其实就是想让其配偶也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一般来说,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追加。 然而,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不能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但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配偶承担相应责任。在获得新的生效判决后,就可以依据新的判决对配偶的财产进行执行。 另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与其配偶恶意串通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他们之间的财产转移行为。 总之,不能简单地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要结合债务性质等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