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嫖娼很久后,被警察传讯,承认了能定罪吗?

我之前有过嫖娼行为,过了挺长时间了,现在突然被警察传讯,我也承认了这个事,心里特别担心。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定罪啊,具体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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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嫖娼行为在我国并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关于处罚的时效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里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嫖娼行为发生已超过半年,且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未发现该行为,即便后来被传讯且当事人承认了,通常也不会再给予治安处罚。 若嫖娼行为在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嫖娼本身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嫖娼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如强奸、强迫卖淫等,则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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