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收养孩子?

我前段时间刚离婚,一直很喜欢小孩,想收养一个孩子陪伴自己。但不知道离婚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后到底能不能收养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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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是有可能收养孩子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收养,简单来说就是把别人的孩子收为自己的孩子,在法律上建立起一种类似于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是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是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是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对于离婚人士而言,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就可以收养孩子。比如一个离婚的人,自身经济条件不错,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和教育孩子,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收养的疾病和违法犯罪记录,并且年龄达到三十周岁,那么不管是单身状态还是之前有过婚姻经历(离婚),都有收养孩子的资格。 所以,离婚本身并不直接影响收养孩子,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民法典》所规定的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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